電池以及移動電源規範



移動電源類將在明年51號強制實施如果電池廠商可以自己申請BSMI CNS15364就不用額外再花這費用。直接就用電池廠提供BSMI CNS15364證書。產品只需申請 CNS14336-1 CNS13438即可。


兩款電池容量不同的產品有沒有可能以系列的方式來進行測試?
例如8000的先過了之後, 相同設計只是容量不同的12000能夠只測電池芯部份即可?
  • 申請系列要評估的測試如下
           變更項目
測試項目
Cell
外殼
形狀
外殼材質或封合方式
內部重要元件配置
MOS
OCP/ OVP/其它
振動
a
O
--
O
--
--
高溫電池測試
--
O
O
--
--
--
高低溫度循環
a
--
--
d
--
--
外部短路
O
--
--
--
b
O/--/ c
掉落測試
--
O
O
--
--
--
衝擊測試
a
O
--
O
--
--







電池額定容量測試
O
--
--
--
--
--/--/ c
aCell本身若已通過該項測試,則pack更換cell時,該項不需重測。
b:若MOS作為電流感測元件,需重做external short circuit
c:更換保護元件,則評估該元件影響之項目(3.1=OCP3.11=OVP),若僅調整保護點,調低則不必另做測試,調高則看原先之測試結果,若該項保護可能作動則需重做。
系列案件重測項目評估原則:依變更項目對測試項目之結果判定的影響程度決定該項是否應重測。
符號說明: O = 應重測,-- = 不必重測,其它情形依註記另說明。
d:考量元件配置改變的程度對原先測試的影響判定是否重做測試。
  • BSMI 將來對於行動電源的cell/pack系列說明
Cell(1)材料 (2)形狀 (3)製程 均須需相同
註:不同電容量之系列,需對最大電容量及最小電容量之電池作測試
Pack(1)保護電路圖:將另案討論細分為相同功能、相同目的和電子電路設計 (2)串聯數 (3)內建式(built-in)或非內建式

  • 電池上需要標示
一次性電池需標明電壓,可重複性電池除電壓外必須加標電池容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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